p同学
动产抵押与正常经营活动,例外情形,订立买卖合同的目的在于担保出卖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是什么意思,不理解,能举例说明吗
展开p同学:
认真的同学你好呀:
举个例子:A是做玉石生意的,A以自己的生产设备及玉石等财产设定浮动抵押从银行贷款,银行对A的生产设备及玉石等财产享有抵押权;而B因为A欠他5万块钱,防止A不还钱,与A签订一份买卖玉石合同,此份合同并非为了买玉石只是为了担保A按期还钱,此种目的订立的买卖合同不影响银行享有的抵押权。
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到同学,祝同学早日通过CPA!
展开p同学:
就是说不影响银行有限受尝
展开p同学:
是的呢,这种例外情况不影响银行优先受偿。
展开借方和贷方的任何一方都有可能是收入或支出。借贷账户的基本结构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则要根据账户反映的经济内容决定。可以分为:资产类账户:增加额记借方,减少额记贷方,期末如有余额在借方。
多借多贷指的是多个科目的借方同多个科目的贷方发生的对应关系的会计分录。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会造成账户中对应关系不清楚,并且不应将不同类的经济业务合并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