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同学
老师关于特殊抵押财产房地一体原则这边有一点点奇怪,因为老师说,地随房走,房随地走,那他这边的特殊情况说,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这是属于什么特殊情况啊,因为一般原则不就是说建设用地使用权会和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吗?本来就不是单独抵押的呀,为什么这边要特别提出不得单独抵押呢?这边的特殊情况到底想说明的是什么样的特殊情况呀。
展开l同学:
勤奋好学的准CPA同学你好~
其实你已经说到了关键点,一般情况下是“房地一体”,也就是你说的:地随房走,房随地走,但是在乡镇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上面,只能地随房走,不能房随地走,也就是说你只能抵押房产的时候带着土地一起抵押了,而不能以土地作为抵押的首要标的。就是特殊在这里的。
勤奋好学的准CPA同学继续加油吧~成功的路上从不拥挤,因为坚持的人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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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好学的准CPA同学你好~
其实你已经说到了关键点,一般情况下是“房地一体”,也就是你说的:地随房走,房随地走,但是在乡镇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上面,只能地随房走,不能房随地走,也就是说你只能抵押房产的时候带着土地一起抵押了,而不能以土地作为抵押的首要标的。就是特殊在这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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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师还是不太明白,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房随地走,就是我们不管是拿我们的房子做抵押还是拿我们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都是默认的房子和地会一并抵押,就是打包的一块的吗? 那老师下面说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地随房走不能房随地走的意思是,只能抵押房子,并且抵押房子的时候建设用地使用权会同时一起被抵押,但是从来没有说,我先来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再带上房子? 2、那我想问一下这个一并抵押还会在乎是先抵押建筑物还是先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吗?因为它本身都是会一并抵押的,这个先后顺序有什么讲究吗?
展开l同学:
同学,是一并抵押的哦,没有先后顺序的,这个法条主要就特殊在两点:①对于乡镇村企业的土地,若土地上没有盖房子,这块地是不能单独做抵押的;②若土地上盖的有房子,只能签订房子的抵押合同,土地跟着抵押而不能签订土地抵押合同,让房子跟着抵押哦
祝同学早日取消哦^_^
展开l同学:
哦哦明白了,老师的意思是不是,一般原则的话,我可以单独拿房子做抵押,或者是我单独拿这个土地的使用权做抵押,然后如果这个房子恰巧在这块土地上,或者是这块土地上恰好有房子,就会变成一并抵押。
展开l同学:
是的哦,同学的理解没有问题哦~
继续加油哈ヾ(◍°∇°◍)ノ゙
展开借方和贷方的任何一方都有可能是收入或支出。借贷账户的基本结构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则要根据账户反映的经济内容决定。可以分为:资产类账户:增加额记借方,减少额记贷方,期末如有余额在借方。
多借多贷指的是多个科目的借方同多个科目的贷方发生的对应关系的会计分录。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会造成账户中对应关系不清楚,并且不应将不同类的经济业务合并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