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学

增值率为(1500/1.09-1200)/1200=14.67%,未超过20%不交土地增值税吗?

增值率为(1500/1.09-1200)/1200=14.67%,未超过20%,这样不需要交土地增值税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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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王同学 的提问 2021-09-22 00:12:43 阅读379

王同学:

勤奋的学员:

      你好!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这里是酒店式公寓,不是普通住宅,不适用你说的这个税收优惠。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到你,不明白的欢迎随时再跟老师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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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Y同学
增值额未超过20%是否免缴土地增值税
张老师

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容积率1.0以上,单套面积120平米一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一下。

扩展资料: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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