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同学

职工教育经费的扣减限额是以计提工资数为基础还是实发数?

老师职工教育经费的扣减限额是以计提工资数为基础还是实发数?谢谢!

来自 知同学 的提问 2021-10-11 11:24:21 阅读750

知同学:

按照实际发放数作为计提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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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徐同学
企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这些按比例扣除费用的基数是工资应发数还是实发数?
E老师
你同事说得对,职工教育经费现在已经不需要计提,实际发生直接进入成本,超标准列支部分,年终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依法进行纳税调整即可。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都是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小同学
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基数,即所谓的工资总额是“实发”还是“应发”?
富老师
工资计算公式为:

应发工资 = 工资 + 奖金 + 津贴 + 补贴 + 其他工资项目

实发工资 = 应发工资 + 工资代发款 - 代扣个人所得税 - 代扣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 - 其他各种工资代扣款

其中,应发工资是企业实际承担的工资费用,构成工资总额,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入成本费用。因此,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依据为工资总额,也就是“应发工资”。

至于计税工资是企业所得税清算中的一个概念。它是指,企业发生的工资费用(一般即是上述的工资总额、应发工资),根据税法的规定,以计税工资标准为限,准予在应税所得中扣除。如果企业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低于计税工资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扣除;如果企业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纳税调整。

另外,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准予扣除的工资费用的14%、2%、1.5%为限从应税所得中扣除。实际提取数低于限额的,按实扣除;如果超过的,则超过部分,应当依法进行纳税调整。

由此可见,工资总额、应发工资、实发工资、工资费用、计税工资等概念都是规范的概念,关键在于正确理解掌握运用这些概念。
璐同学
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基数,即所谓的工资总额是“实发”还是“应发”?
邵老师
工资计算公式为:

应发工资 = 工资 + 奖金 + 津贴 + 补贴 + 其他工资项目

实发工资 = 应发工资 + 工资代发款 - 代扣个人所得税 - 代扣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 - 其他各种工资代扣款

其中,应发工资是企业实际承担的工资费用,构成工资总额,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入成本费用。因此,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依据为工资总额,也就是“应发工资”。

至于计税工资是企业所得税清算中的一个概念。它是指,企业发生的工资费用(一般即是上述的工资总额、应发工资),根据税法的规定,以计税工资标准为限,准予在应税所得中扣除。如果企业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低于计税工资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扣除;如果企业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纳税调整。

另外,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准予扣除的工资费用的14%、2%、1.5%为限从应税所得中扣除。实际提取数低于限额的,按实扣除;如果超过的,则超过部分,应当依法进行纳税调整。

由此可见,工资总额、应发工资、实发工资、工资费用、计税工资等概念都是规范的概念,关键在于正确理解掌握运用这些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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