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同学

物权法中,如何区分无主物与遗失物?

物权法中,如何区分无主物与遗失物?另外埋藏物如何理解?

来自 贺同学 的提问 2021-12-23 15:41:52 阅读459

贺兰同学,你好,关于物权法中,如何区分无主物与遗失物?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你好:

遗失物是有所有权人的,只是所有权人失去了直接占有,才构成遗失物。

无主物,指的是没有所有权人的物。一种是原有所有权人,但是所有权消失了,比如所有权人抛弃了其所有物,或者所有权人死亡了,又没有继承人,即权利主体没有了。

埋藏物,狭义指埋藏于土地中的不能证明其所有权的物。广义则不论藏于何处,只要是它藏于动产或不动产中,并不知其所有人的,都为埋藏物。须为有特别价值的贵重物品,但现今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的民法,对埋藏物并不以贵重物品为限。前苏联民法规定,须以贵重物品为必要。并将宝石、珍珠、金银、货币、贵金属、苏联和外国的通货视为贵重物品。中国民法对此未明确规定,一般指被发现的地下之物和金银财宝等有价之物。

希望上述老师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同学,祝同学学习顺利,老师看好你呀~

以上是关于权益,物权法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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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同学:

谢谢老师,若是所有权人抛弃后又反悔,这个怎么定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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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同学,你好,关于物权法中,如何区分无主物与遗失物?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你好:

首先这个问题考试中不会这么问,其次如果是实务问题那么就会较为复杂。

对于无主物的认定,需要经过谨慎的辨别。一般说来,凡是在垃圾桶内的物品都可以视为无主物。若丢弃后又捡回,可以视为对物品重新主张权利。但是,若想捡回的时候,物品已经被别人拿走并使用,自己就失去了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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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入同学
主物权和从物权与主物和从物划分的区别?
吴老师
1、主物权和从物权的区别
(1)主物权:“从物权”的对称,不以他种权利的存在为前提而独立存在不因他种权利的存在或消灭而影响其效力的物权,如所有权.地上权等。
(2)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 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 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3)二者的区别在于是不是必须依附一定的权利而存在,主物权是独立存在的,从物权是必须依附的,但主物权是可以转化成从物权的。
2、主物和从物的区别
(1)以物与物之间是否具有从属关系为标准可以把物区分为主物和从物.
(2)凡两种以上的物相互配合、按一定经济目的的组合在一起起主要作用的物为主物.
(3)配合主物的作用而起辅助作用的为从物。
说同学
在物权法中,质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
老师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祈同学
物业出纳的业主缴纳物业费的发票,被物业方面遗失,如何补办发票
邹老师
如果是增值税发票遗失的话,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如果是普通发票遗失后,立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丢失、被盗发票清单》、《〈普通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再写一份申请说明遗失原因连同遗失证明的材料等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到报刊刊登遗失声明(企业全称、普通发票全称、发票字规号和发票号),带上遗失声明报刊一整份包括报头公章,遗失发票的情况说明(要求写企业概况遗失发票的原因企业的整改措施等,还要提供企业的发票管理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发票是开具过的可能也要提供遗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帐联。
希望对你有帮助!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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