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同学

个人无偿赠予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有什么条件?这题为什么错?

这道判断题为什么错?

来自 A同学 的提问 2016-04-20 17:45:37 阅读306

AnnieG同学,你好,关于个人无偿赠予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有什么条件?这题为什么错? 我的回答如下

尊敬的学员您好,对于个人无偿赠予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收营业税是有条件的,需要满足如下情况才能免征收:A.离婚财产分割;B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C.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D.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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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A同学
为什么单位无偿赠予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
裴老师
按照营业税条例,个人和单位无偿赠与变动产都需要交纳营业税,后来可能是出于社会意见和传统亲情的考虑,对以下四种情况免征营业税,其他人之间的无偿赠与要征收营业税,实际就是照顾
一是离婚财产分割
二是配偶和三代以内直系血亲间的赠与
三是赡养人和被赡养人之间
四是遗产继承。
肉同学
请问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在什么情形之下免征营业税
邵老师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通知》(财税[2009]11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人无偿赠与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暂免征收营业税 ()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编辑系统管理员
此同学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对个人无偿赠送的不动产的行为,不征营业税”这句话为什么是错的
汤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对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的规定,应该缴纳营业税,也就是说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对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需要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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