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同学

破产企业管理人员如果解除未履行完的合同,若继续履行第三方的损失是共益债权吗?

老师,上一章不是有说破产企业管理人员如果解除未履行完的合同,,第三方的损失当是普通债权,如果继续履行,第三方的损失是共益债权吗

展开
来自 R同学 的提问 2019-02-23 17:41:46 阅读910

RDMC同学,你好,关于破产企业管理人员如果解除未履行完的合同,若继续履行第三方的损失是共益债权吗? 我的回答如下

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为共益债务。
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为普通债权。
即:继续履行—共益债务;解除合同损失—普通债权

以上是关于损益,损益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