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同学
董事会书面决议可以对外租赁合同,可以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了?
容通同学,你好,关于老师,国家认定闲置的土地,如果经过董事会书面决议可以对外出租,那是不是可以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了??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不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 :明确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的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祝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租,租赁合同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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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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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支付短期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属于经营活动。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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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投资性房地产改扩建之后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不转入在建工程,继续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表现在:作用不同、权益体现不同、租赁程序不同、租赁期限不同、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1)出租人确认各期租金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贷:主营业务收入——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入。(2)实际收到租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