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同学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为了卖房又不是卖地,那土地使用权的持有目的是为了盖房卖房为啥要计入“存货”?

B选项不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为了卖房又不是卖地,那么土地使用权的持有目的不是为了盖房卖房为啥还要计入“存货”?它最终不会变为商品房,也不会作商品房出售列为“存货”……理解不了。列为存货不应该是这个企业经常发生的么,房地产业开发企业卖地怎么可能经常发生呢?政府也不允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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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小同学 的提问 2020-04-23 21:49:00 阅读516

小齐同学,你好,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为了卖房又不是卖地,那土地使用权的持有目的是为了盖房卖房为啥要计入“存货”?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选项B,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这个是作为存货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的是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是指房产地产的总称,转让土地使用权也属于它的业务之一,因此计入存货~

希望以上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祝早日取得CPA~

以上是关于权益,土地使用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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