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学

关于购买时全额抵扣转用于不动产的在建工程的问题,我的理解对吗?

老师 在转用这个问题上。比如3月买的6月转用,3月的时候已经抵扣了,那第二年6月再抵扣40%不就多抵扣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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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我同学 的提问 2019-05-28 10:55:52 阅读277

我是枫枫啦!同学,你好,关于关于购买时全额抵扣转用于不动产的在建工程的问题,我的理解对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你说的转用是说用于可以抵扣的转为用于不可以抵扣的吗?

那么在转的时候需要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的,所以不会多抵

祝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额,全额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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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学:

是购买时全额抵扣转用于不动产的在建工程。所以已经抵扣的40%在第二年的时候又抵扣。这个40%转出了嘛?还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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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枫枫啦!同学,你好,关于关于购买时全额抵扣转用于不动产的在建工程的问题,我的理解对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 你好;

用于不动产的是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60%,第二年抵40%。所以如果第一年抵扣了全额的,要把40%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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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关于额,全额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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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G同学
关于修理不动产的抵扣问题
赵老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113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建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建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根据上述规定门窗、暖气管道和水嘴属于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T同学
老师关于不动产在建工程领用产品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已于购入原材料或在生产过程中接受劳务当时予以全部抵扣不太明白
叶老师
就是用于不动产的,可以一次性抵扣,不需要分期抵扣了 之前不都是转出40%不抵扣
倪同学
老师,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分期抵扣时,是不是只要确定这批材料用于不动产时就分期抵扣申报, 还是先全额抵扣,等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时再将40%转入待抵扣进项
王老师
您好!确认用于不动产的时候就分开
倪同学
那确定的是不是就填写在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这一栏吗
王老师
您好!是的。但是40%要进项转出
倪同学
那有些材料已全额认证,后用于不动产,需要填进项转出额这张表吗,还是只要填不动产分期抵扣表中本期转入待抵扣不动产进项
王老师
您好!是你不能抵扣的40%在主表的进项税额转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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