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学

质权是交付后生效,质权应属于实践合同,为何讲义章节把它归到诺成合同?

质权是交付后生效,那质权应该属于实践合同,为啥讲义上把它归到诺成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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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一同学 的提问 2019-06-11 08:09:48 阅读326

一厘米的阳光同学,你好,关于质权是交付后生效,质权应属于实践合同,为何讲义章节把它归到诺成合同?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诺成合同是指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质押权的设立,是以双方对质押行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基础,所以是诺成合同~

以上是关于章,合同章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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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訁同学
质权中关于质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以及质押权成立的区分
李老师
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权设立(质押权成立)是不同的两码事,不能将二者混淆。从物权行为理论来看,质押合同是物权变动的起因,质权设定则是物权变动的结果,原因应当与结果相分离;从目的来看,质押合同重在明确出质人和质权人的权利义务,质权设定则重在增强公信效力,确立质权人对抗第三人的优先权,质押合同生效不等于股权完成设质。
仲同学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倪老师
你好!属于。《担保法》第64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二百一十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第二百一十二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根据上述规定,《担保法》将质押合同规定为一种实践合同。
仲同学
我也是这样认为,那你们的在线题库有错,所有权不破租赁是体现合同相对性吗
倪老师
你好!对的,买卖不破租赁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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