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同学

作为存货的商品房以及房地产企业持有并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不应该确认投资性

老师你好,B选项中把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但是,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房地产公司的商品房以及房地产企业持有并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啊,题目中提到A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且他的持有目的也说了,那B不应该是错的吗?不应该确认投资性房地产

展开
来自 郑同学 的提问 2020-04-28 22:36:00 阅读429

郑利生同学,你好,关于作为存货的商品房以及房地产企业持有并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不应该确认投资性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房地产企业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或为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和土地,是房地产企业的开发产品,应当作为存货处理。

  4月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应当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因为持有土地是为了增值,不是为了开发商品房而持有的土地。

祝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加油ヾ(?°?°?)??

以上是关于账务,投资性房地产账务处理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