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同学
老师,例题中 “将旧车间对外投资联营,收取固定利润”。这是属于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还是属于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呢?这里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那两个的纳税时间判定标准是有联系的吗?
展开增伟兄同学,你好,关于将旧车间对外投资收取固定利润是属于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吗?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对投资联营的房产,投资者参与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的名义取得房产租金,由出租方按租金的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以上是关于租,出租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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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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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支付短期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属于经营活动。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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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投资性房地产改扩建之后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不转入在建工程,继续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表现在:作用不同、权益体现不同、租赁程序不同、租赁期限不同、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租赁期满后设备处置方法不同。
(1)出租人确认各期租金收入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贷:主营业务收入——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入。(2)实际收到租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经营租赁款/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