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同学

此题的乙对甲的这40万元还有先履行抗辩权吗?如何进行理解?

老师,乙对甲的这40万元还有先履行抗辩权吗

来自 洁同学 的提问 2020-06-15 12:44:26 阅读436

洁洁同学,你好,关于此题的乙对甲的这40万元还有先履行抗辩权吗?如何进行理解? 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有的,针对未履行40万的部分,乙享有先履行抗辩权哦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以上是关于权益,行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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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1同学
关于先履行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的问题
马老师
对于合同法的三种抗辩权中的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有一派认为这是对先履行的抗辩,表述为了“先履行抗辩权”,有一派认为这是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而表述为“后履行抗辩权”,所以就出现了不同。
(1)《民法学》第二版中就是认为应该叫做后履行抗辩权。而认为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权,因此称不安抗辩权也叫先履行抗辩权。 这样三种抗辩权分别为: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 (2)《民法学》第三版中,认为应该叫做先履行抗辩权,因此三种抗辩权分别为 :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T同学
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对抗
陈老师
在实践中应该很容易分清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要证明合同的相对方具有面临破产的客观情况,如果能达到证明的标准的话,就不存在先履行抗辩权的问题了。

同样的,如果达不到证明标准证明合同相对方没有不能履行的情形的话,不安抗辩权就不成立了,先履行抗辩权即成立。

故,还要看双方的举证的程度,分清真正的责任,就不存在僵局了。
T同学
如何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涂老师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应该行使的是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六十九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而非先履行抗辩权。根据六十九条的规定,您依照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即使通知对方(为保留证据,最好书面通知,或请律师用律师函的方式通知。)在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您应恢复履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您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退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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