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同学

免租期就应该是承租人来纳税呢?

老师您好,房产税部分有两个说法:第一个是:“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第二个是:“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如果按照第一个说法,是不是说第二个说法的免租期就应该是承租人来纳税呢?老师这两句话应该怎么理解呢?我的理解有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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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N同学 的提问 2020-07-04 11:46:01 阅读505

Nicole同学,你好,关于免租期就应该是承租人来纳税呢?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首先我们要分清楚无租使用和约定免租期是两个概念,无租使用是承租人不掏一分钱的,所以是承租人受益,那么就是承租人纳税;而免租期,其实出租人还是收取一定租金的,只不过这个免租期是出租人把房子租出去的一种手段。本质还是出租人受益。

你看这样可以理解吗?继续加油哦ヾ(◍°∇°◍)ノ゙

以上是关于税,免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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