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同学
A公司获得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后转让给B公司,B公司用于商业房地产开发,使用权期限还是无使用期限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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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林同学,你好,关于土地使用权后转让给B公司,B公司用于商业房地产开发,使用权期限吗?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如果划拨的土地再行转让时,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划拨转为出让,有期限的限制~
商业用地的使用期限是40年~
继续加油!有问题欢迎随时交流~
祝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权益,土地使用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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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于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发布施行。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全文共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