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商业银行成本费用核算总结如下:
  成本费用的核算
  (一)营业支出的核算
  如前所述,营业支出是银行在经营业务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支出。包括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手续费支出、汇兑损失、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银行营业支出,是在当期营业收入中能够得以补偿的成本性支出。因此,对上述支出发生时必须及时、准确地进行核算。
 
  1.利息支出的核算。
  利息支出是银行向单位、个人等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所支付给债权人的报酬。银行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期预提应付利息,但对活期储蓄存款,考虑到其户数多,计息业务量大、利息支出额度较小,对各期成本支出和整个财务成果影响不大等特殊情况,其利息支出也可按收付实现制原则进行核算。
 
  为反映利息支出的增减变动情况,银行设置“利息支出”科目进行核算。“利息支出”科目用于核算银行在进行存款、借款业务中发生的利息支出。预提应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实际支付各项利息时,借记本科目或“应付利息”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期末本科目的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支出”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余额应反映在借记。期末结转利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利息支出的明细科目。
  “利息支出”的明细科目为:(1)活期存款利息支出;(2)定期存款利息支出;(3)活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4)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5)发行金融债券利息支出;(6)其他存款利息支出等。
 
  (2)利息支出的账务处理。
  ①发生利息支出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户
  贷:现金或××活期存款——××户
  ②预提定期存款应付利息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户
  贷:应付利息
  ③实际支付已预提的应付利息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利息
  贷:现金或××活期存款——××户
  ④期末结转利润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户
 
  2.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核算。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是指银行系统内联行之间、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因资金往来而发生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是商业银行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多少,直接影响损益的变动,而且还可以从中分析了解银行拆借、占用联行资金等所占负债的比例是否合理,有无存在偏高的情况等。所以,必须加强对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核算和管理。
 
  为了核算反映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增减变化情况,银行设置“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科目。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和同业之间以及系统内往来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发生往来利息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余额应反映在借方。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明细科目。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明细科目主要有:(1)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2)同业存放款项利息支出;(3)系统内存放款项利息支出;(4)拆入款项利息支出;(5)全国联行往来利息支出;(6)省辖联行往来利息支出;(7)其他往来利息支出等。
 
  (2)金融企业往来支出的账务处理。
  ①定期支付利息的核算。
  发生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支出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利息支出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②计提应付利息的核算。
  对于跨年度的各项借款,应按期预提应付利息。预提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利息支出户
  贷:应付利息
  ③发生还款付息时,冲销“应付利息”,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利息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④期末按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金融企业往来支出——××利息支出户
 
  3.手续费支出的核算。
  手续费支出是银行委托其他单位办理有关业务而支付的工本费,如代办储蓄手续费、其他银行代办业务手续费等。手续费支付方式有两种:(1)现金支付;(2)转账支付。
 
  为了反映手续费支出的增减变化情况,银行设置“手续费支出”科目。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银行委托其他单位代办业务而支付的手续费。发生各项手续费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余额应反映在借方,期末结转利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手续费支出的明细科目。
  手续费支出的明细科目可设置为:①结算手续费支出;②代办储蓄手续费支出;③代办其他业务手续费支出等。
 
  (2)手续费支出的账务处理。
  银行参加票据交换的结算手续费,由组织清算的中央银行确定;代办储蓄手续费的总体标准,按代办机构吸揽储蓄存款年平均余额的1.2%控制;各分支行可以根据本地区、本行处的经营特点在此指标内确定内部控制比例。但在实际计算手续费时,以代办机构吸收储蓄存款的上月平均余额为基数,扣除银行职工在揽储、复核和管理工作中应分摊的数额,据此计算后予以支付。
  手续费支出应按有关规定和付费标准如实列支,不得预提。
  ①发生手续费支出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手续费支出——××手续费支出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或××活期存款——××代办单位存款户
  ②期末按“手续费支出”科目余额结转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手续费支出——××手续费支出户
 
  4.汇兑损失的核算。
  汇兑损失是银行进行外汇买卖、外币兑换以及结售汇等业务发生的各种损失。由于本币汇率的变动,银行经营外汇业务可能会带来收益,也可能会产生损失。汇兑损失和与之对应的汇兑收益一样,是通过“外币买卖”科目的余额来反映的。当“外币买卖”科目的外币结余额为零,而“外币买卖”科目的本币有借方余额时即为汇兑损失;或者外币结余额按当期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本币低于本币账面借方余额,其差额也是汇兑损失。
 
  为了核算反映汇兑损失的增减变动情况,银行设置“汇兑损失”科目。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银行进行外汇买卖、外币兑换以及结售汇等业务产生的汇兑损失。发生汇兑损失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外币买卖”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有余额应反映在借方,期末结转后应无余额。
 
  (1)汇兑损失的明细科目。
  汇兑损失的明细科目可设置为:(1)外汇买卖损失;(2)外币兑换损失;(3)结售汇损失等。
 
  (2)汇兑损失的账务处理。
  ①当发生汇兑损失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汇兑损失——××损失户(本币或外币)
  贷:外币买卖(本币或外币)
  ②期末结转利润时,本币账户的汇兑损失直接结转,而外币账户的汇兑损失则应根据年终决算日换算价格进行换算后结转。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本币)
  贷:汇兑损失——××损失户(本币)
  或:
  借:本年利润(外币)
  贷:外币买卖——结转时汇率(外币)
  借:外币买卖——结转时汇率(本币)
  贷:汇兑损失——××损失户(本币)
 
  5.营业费用的核算。
  营业费用是指银行在业务经营及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安全防卫费、企业财产保险费、邮电费、劳动保护费、外事费、印刷费、公杂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理赔勘查费、职工工资、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修理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会议费、诉讼费、公证费、咨询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取暖费、审计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绿化费、董事会费、上交管理费、广告费、银行结算费等。
 
  营业费用有关账户的支出,除按有关规定可先提后用外,其他一律据实列支,不得预提。银行对需要待摊和预提的费用,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确定。待摊费用的摊销期一般不超过1年。预提费用当年能结算的,年终决算不留余额,需跨年度使用的,应在决算说明中予以说明。银行营业费用项目较多,而且繁杂,在会计核算中,应加强对营业费用的核算和管理。
 
  为了核算营业费用的增减变动情况,银行设置“营业费用”科目。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银行在业务经营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发生各项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应付工资”、“应付税金”、“其他应付款”等有关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有余额应反映在借方,期末结转利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营业费用的明细科目。
  由于营业费用的项目繁杂,“营业费用”科目可按费用性质进行明细核算,其明细科目可设置为:(1)业务宣传费;(2)业务招待费;(3)业务管理费等。
 
  (2)营业费用的账务处理。
  ①业务宣传费。银行为了更好地开展业务,必须做好宣传工作,以吸引客户。如设置定点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配合有关业务不定期上街宣传等,在这些活动中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实行比例控制,即宣传费用不得超过银行营业收入的2‰,其计算公式如下:
  业务宣传费*6限额=(营业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2‰
  业务宣传费应按期如实列支,不得预提。
  发生宣传费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②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是银行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公关费用。新的财务制度规定,业务招待费实行分档次按比例控制,*6限额的控制标准所示:
  控  制  标  准         控制比例
  1 500万元以内          5‰
  1 500万~5 000万元     3‰
  5 000万~1亿元         2‰
  1亿元以上              1‰
 
  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业务招待费*6限额=(营业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控制比例
  业务招待费必须当期如实列支,不得预提。
  发生业务招待费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③业务管理费。业务管理费是银行在业务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业务管理费包含的内容很多,一般根据费用的具体项目设置更详细的明细账进行核算。
  发生业务管理费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费用——××费用户
  贷:应付工资或应付福利费或其他应付款等有关科目
  上述有关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业务管理费等,在期末应按规定结转本年利润。结转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费用——××费用户
 
  6.其他营业支出的核算。
  其他营业支出是除了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手续费支出、汇兑损失、营业费用以外的其他营业支出。银行的其他营业支出作为一个单独的费用项目,通过设置“其他营业支出”科目来核算,反映其他营业支出的增减变动情况。
 
  “其他营业支出”科目属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投资跌价准备、减值准备等其他营业支出。发生其他营业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余额平日在借方,反映累计发生的其他营业支出总额,期末结转利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其他营业支出的明细科目。
  其他营业支出的明细科目可设置为:(1)贷款损失准备;(2)短期投资跌价准备;(3)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等。
 
  (2)其他营业支出的账务处理。
  ①当发生其他营业支出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营业支出——××支出户
  贷:现金或贷款损失准备等有关科目
  ②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营业支出——××支出户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核算
  营业税金和附加是指银行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按适用税率或费率交纳的各种税收或附加费。它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是国家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就其营业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而征收的一种税收。它是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根据税法规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企业,也应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款和其他税款,依法纳税是银行的义务。目前国家对银行营业收入中的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暂不征收营业税金和各种附加,因此,银行应以其营业收入扣除金融企业往来收入为缴纳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营业税=(营业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营业税率(5%)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为加强城市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征收的一个税种,其性质属于附加税。银行应以缴纳的营业税为课税对象,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按银行所在地确定:银行分支机构在市区的按7%的税率缴纳;在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5%;不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其计算公式如下: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营业税额×适用税率
 
  教育费附加是为了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的来源而征收的一个税种。教育费附加是以银行实际缴纳营业税额的2%计交的用于地方教育事业的费用附加。其计算公式如下:
 
  教育费附加=应纳营业税额×2%
 
  为了核算反映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增减变动情况,银行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银行缴纳应由营业收入负担的各种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期末终了,按规定计算出本期应纳的各项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余额应反映在借方,期末结转利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明细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明细科目可设置为:(1)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教育费附加等。
 
  2.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账务处理。
  (1)银行期末计提应纳营业税金及附加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税户
  贷:应交税金
  其他应付款——教育费附加
  (2)银行实际交纳营业税金及附加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
  其他应付款——教育费附加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期末结转利润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税户
  (三)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营业外支出是指银行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资产一般损失、资产非常损失、出纳短款、罚没支出、赔偿金、违约金、固定资产盘亏、固定资产清理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职工子弟学校经费支出,以及技校、干部培训中心经费支出等。
 
  为了核算反映实际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银行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余额平日在借方,反映银行发生的营业外支出的累计数额,随着结转利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1.营业外支出的明细科目。
  银行按规定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下,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科目:(1)固定资产盈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2)出纳短款;(3)院校经费;(4)非常损失;(5)公益救济性捐赠;(6)罚没支出等。
 
  2.营业外支出的账务处理。
  (1)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根据有关凭证,编制借、贷方记账凭证。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支出户
  贷:现金或有关科目
  (2)期末本科目余额结转利润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支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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