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产险公司成本核算改善方案总结如下:
一、产险公司成本核算中的问题及原因
(一)费用列支不正确,费用管理不规范
实务中,因财务管理水平不高、执行力不强,存在费用未按核算要求列支、为占用预算人为调节费用项目的情况,造成财务反映的费用类别、性质与实际情况不符,如间接理赔费用和其他管理费用没有正确列支,业务费用和管理费用互相串用等。
(二)财务核算水平和精细化管理有待提高
财务核算体系尚不完善,分险种核算不准确,部分费用未能核算到支公司,不能满足公司对产品、机构进行准确成本核算的要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长期以来实行粗放式经营,不重视精细化管理,业务开拓上没有细分市场、产品、渠道进行差异化竞争,财务管理上也没有做到分产品、市场的精细化核算,管理滞后,不能服务于实际工作需要。
(三)费用分摊标准和分摊准确性不能满足分产品、渠道、机构管理的需要
1.管理费用分险种核算情况。管理费用主要通过分摊的方式计入各险种,其中职场费用根据各部门、人员占用职场的面积进行分摊,人力成本根据员工工作的部门、工时进行分摊或简单地按各险种保费、赔款情况综合考虑后进行分摊,其他管理费用多数根据保费和赔款情况进行分摊。
2.间接理赔费用的分摊情况。理赔人力成本和其他间接理赔费用的分摊方法同管理费用。
3.销售费用的核算情况。营业税费和手续费按险种计入成本,核算数据准确,但其他销售费用多数公司是根据保费收入进行分摊计入各险种成本。综上,多数公司对营业税费和手续费外的费用均通过分摊方式计入成本,因分摊没有定额标准,分摊方法也不尽完善,主观因素影响较大,造成费用分摊结果与险种、机构实际占用成本相差较大,分险种等维度核算不准确。
(四)保险业的核算从理论到实务仍需完善工商企业的成本核算经过多年实践,理论和实务都已经成熟,形成相对完善的成本核算体系和成本定额标准,而保险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尚在完善过程中,如2004年保监会对非寿险准备金制定了管理办法,2012年重新对非寿险准备金评估和核算进行了规范,大大提高了非寿险准备金的准确性;2006年保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目前业内外对保险业成本核算的研究不足,需要更科学有效的核算理论来指导实务工作。
二、改进财务成本核算的建议
(一)结合实际分析精算数据,综合考虑精算结果
产险公司根据精算结果核算未决赔款准备金,但分支机构的经营有其特点,险种差异也较大,未决准备金是精算人员考虑会计谨慎性原则后的合理估计,可能存在与实际不相符的情况,所以财务等部门对精算的数据也要进行分析,特别是大案的影响,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精算部反馈。精算部门在数据测算中也应考虑特殊案件的影响和历史情况的变化,以做出最合理的估计。只有各部门相互配合,才能提高精算的准确性。对数据量小、数据质量差的险种、机构,精算部应定期对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后验分析,如实际情况与精算结果出现较大的差异时及时进行调整。管理层在运用精算结果进行经营分析和决策时也要充分考虑精算方法存在的不足。
(二)加强保险市场的管理和公司内部治理,完善费用列支和核算的准确性
公司要顺应市场的发展,真实反映各类费用。据实列支费用是核算准确的前提。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对保险公司费用真实列支均提出了要求,并加强了监督检查,外部监管和行业管控的强化有利于费用核算水平的提高,同时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治理:一是要完善财务核算和费用管理制度,合理制定成本预算;二是加强内审部门和上级财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和账务核算的检查监督;三是在条件成熟时实施财务集中管理,保证费用列支和核算的准确性。
(三)区分费用类别,提高费用分摊的准确性费用核算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应根据费用类别进行动因分析,区分费用性质进行管理。
1.改进销售费用的核算。销售费用中手续费和税费已实现了分险种核算,分渠道核算也可以实现;因业务人员绩效费用是对应险种保费来计算的,能分到险种和渠道。实际工作中,应建立销售费用自动跟单的信息系统,与财务系统对接后自动生成分渠道、分险种的费用凭证;业务拓展维护费用中能区分到险种或渠道的可直接计入其成本,不能区分的月末按保费进行分摊,业务人员的社保、公积金和福利可按保费进行分摊。最后两类分摊费用占比不大,对成本的影响较小。
2.细化管理费用核算。管理费用含职场费用、折旧和摊销费用、日常管理费用、人力成本,多数需通过分摊方式计入成本。管理费用中的职场费用,已根据各部门、人员占用职场的面积进行分摊,相对合理;折旧摊销可根据费用性质按保单量或赔案量进行分摊;日常管理费用建议区分费用类别,明确应对应险种、渠道的费用项目,并直接计入对应险种、渠道,其他项目结合保费结构、渠道部门进行分摊;人力成本中能直接归入险种、渠道的直接计入其成本(如车商部的人力成本直接计入车商渠道),不能归属的严格按员工工作的部门、渠道和险种所占用的工时进行分摊。人力成本分摊的关键是各部门提供的工时数据的合理准确性,所以应对各层级员工工时制定标准,减少核定工时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3.做好间接理赔费用的核算。明确应对应赔案的费用项目,并直接计入对应险种、渠道,其他项目可参照管理费用进行分摊处理。对可计件量化的理赔岗位(如定损岗、理赔算、人伤岗)的人力成本根据赔案工作量直接计入险种、渠道,其他岗位可按管理费用中人力成本分摊方法处理。管理费用和间接理赔费用占保费比不高(因公司规模不同,多数公司占比6%~10%),对总费用有一定影响,但销售费用是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对销售费用细分管理,将提高直接计入险种和渠道的销售费用占比,降低分摊费用占比,提高费用核算准确性。
(四)对分险种等报表进行调整,满足公司管理的需要分险种和分渠道报表主要服务于公司的经营管理,目前多数公司只将本类报表中的费用分为间接理赔费用和业务及管理费用(含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建议对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将管理类的间接理赔费用和管理费用细分为专属费用(直接归属某险种、渠道、机构的费用)和共同费用(不能直接归属某险种、渠道、机构的费用),将未扣减共同费用的承保利润设为产品经营利润,据此对各险种、渠道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出具分析报表,减少因分摊费用不准确对险种、渠道经营结果的影响。
(五)加大对保险业成本核算的研究结合实际制定费用分摊实施细则,为财务核算提供支持。探讨保险公司更科学的费用核算办法,结合实践探索作业成本法等先进的成本核算和管理方式。
三、结论
保险公司在加强预算管理、集中管理等内部管控时,更要重视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正确列支费用,区分费用类别,改进费用分摊方法,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只有做实财务核算基础工作,才能为公司经营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正确反映机构、渠道、险种等维度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财务核算、反映的职能,为公司经营提供更有效的财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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