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铁腕整治保险销售和理赔乱象的同时,保监会对保险的另一支柱——投资却逐步放手,以13项“新政”为代表,保险资金的运用改革再度出发。尽管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孙建勇在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新政还是处在征求意见时期,最终的政策并不确定,但是内容涵盖多个方面,包括简化现有业务审批流程、拓宽范围、提高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效率;放开衍生品、境外投资、融资融券等业务;推动管理方式、对象多元化,对接其他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平台等等。

  其实,早在4月份项俊波在温州调查时,监管层放开资金运用的迹象便已很明显,项俊波指出“保监会决定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市场化改革进程,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放松管制,拓宽范围,简化审核程序。”随后,5月份出台的《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放松了对无担保债、债权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等的监管。
 
  资产端与负债端一松一紧的背后也存在着一定的因果逻辑。华创证券分析师高利认为,去年以来,保险新增资金较少,配置空间受限,难以在资金利率较高阶段新增债券、协议存款等固定收益产品。同时,也难以实现权益资产低位补仓,因此负债端的增长缓慢不仅影响受托资产当期整体收益提高,也会影响潜在长期收益。
 
  从国际上来看,得益于多元化的资产配置,1995-2011年美国10家上市保险公司的平均投资收益率为9.36%,1998-2011年欧洲7家上市保险公司的平均投资收益率为8.43%。而从2001-2011年,中国保险业投资收益率平均为4.67%,同时波动剧烈,*6达12.17%,最低仅为1.91%。
 
  平安证券分析师罗琦在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自身投资多样化的需求外,中国金融行业也进入转型期,投资工具多元化也是为了丰富资本市场。”去年以来,围绕资产管理,金融各行业不论是在政策放开还是创新方面,都面临越来越直接的竞争,这也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外在压力。
 
  证监会6月8日发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根据文件,期货公司的资管业务将从一对一产品开始试点,可以投资期货、期权和其他衍生品种以及股票、债券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在基金行业,基金专户投资也将松绑。允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非上市的股权、债权、收益权等资产;取消投资比例限制,今后基金公司可以根据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自行约定投资比例。
 
  效果有限
  在内外压力下,保监会推出的这一轮新政能否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还有待观察。罗琦认为:“新政对保险公司来说是一个长期利好,但是短期并没有带来投资收益的直接提升,保监会发文的初衷并不是追求保险公司绝对收益提升,而是降低投资收益率的波动性,丰富资产配置范围。”
  同样,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在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说道:“曾任保监会副主席的中国人寿总裁杨明生在一次业内会议上表示,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实际并不少,只不过放开幅度相比国外要窄,另外在审核上可能采取一事一议形式,但总地来说选择并不少。”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公司收益率之所以很低的原因在于保险业自身对资产配置有较高的安全性要求,“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已经不少,但当前情况下可供选择的却不多,因此新政能够带来多大改变还很难说。”
  安信证券分析师杨建海认为,在诸多措施中,债券投资有望成为放开最快的类别。新政中,《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大幅放宽了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的标的,且对投资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的额度由不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15%提升至50%,对投资有担保企业(公司)债券的额度上限由40%改为自主确定,而长期看企业债、中期票据的收益率都在4%以上,较保险资金目前主流的债券投资品种高出不少。
 
  13项“新政”概要
  开放渠道,增加投资品种
  ■放开新型债券的投资范围:将地方政府债券以及准政府债券、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混合资本债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纳入投资范围;可投资的无担保债券发行方式放开,同时投资比例大幅放宽。
  ■债权计划要求降低:偿债主体的资格及财务指标放宽,投资项目由已建成拓宽为已建和在建,增信方式要求降低。
  ■股权和不动产松绑:降低盈利和净资产要求,增加农业、能源、资源企业股权,资金来源从资本金放宽至责任准备金,投资比例上调。
  ■境外市场及工具拓宽:境外市场拓宽至25个发达金融市场、20个新兴市场,投资工具包括货币市场工具、固定收益类、权益类、不动产、投资基金、REITs。
  ■多方拓展相关市场品种:力争可投资商业银行的ABS、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开放市场,增加竞争主体
  ■从产品和管理机构两个层面向其他金融机构开放:对接银行、信托和证券的理财市场,基金和证券的公募与私募市场,分享其他金融机构资产管理能力提升带来的收益。
  ■推动保险资金进入股权市场、房地产市场:对接实体经济资源要素,*5限度分享实体经济增长的成果。
  ■探索保险资金进入境外市场:在跨境投资中分散风险、多元化配置。 (不限)
  加强配置,增加投资收益
  ■加强配置管理,增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能力,实现分账户管理;通过融资融券业务加强存量资产管理和盘活;通过参与衍生产品,加强风险管理,改变被动承受市场单边下跌风险;通过推进银行全面托管,加强外部监管和风险控制。
 
  给予各市场主体平等机会
  ■预计改革将淡化以往的对投资主体资产规模、组织架构形式的门槛,更加注重通过岗位和专职人员经验要求来实现风险控制。未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将接受市场竞争检验,进入公募产品市场。
  与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相比,虽然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没有频繁出现在媒体视线中,但他在上任后推出新政的力度和频率,并不亚于郭树清。他的总体策略是“打扫屋子再请客”,先是在业内掀起整顿行业乱象、改善行业形象的风暴,继而推出13项“新政”,进一步放宽保险投资选择,并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保险行业。
  事实上,如果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角度来看,保监会推出的一系列政策可以看作对保险资产负债表两端同时进行的一场变革。
  在负债端,保监会加强了对寿险中介业务的监管力度,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和金融机构、邮政以外的所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许可工作,并加强市场监督力量,试图纠正负债端过度市场化的弊端,恢复行业形象;在资产端,其长期以来欠市场化使投资受掣肘,导致收益率低下,产品的吸引力下降,13项“新政”无疑是朝着资产市场化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
 
  重拳整顿
  “今年的监管与以往相比,严格很多,保险公司压力很大。”一家中型寿险公司法规部的负责人在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表示。*7的证明是大连保监局针对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销售误导、虚列营业费用的行为作出停止接受新业务六个月,并罚款5万元的处罚。这一决定引起了业内关注,毕竟停业整顿半年在之前的对销售误导、虚列营业费用等违规处理中并不多见,这样的重棒也凸显出监管层对治理销售误导的决心。
  据媒体统计,今年前五个月,共有500多宗保险违规案件受到保监会处罚。其中,仅5月就有70宗案件遭处罚,罚金共计428.2万元,涉及28个保险相关机构,另有相关42人受到警告、罚款或撤职等相应处分。这些吃到黄牌的保险公司中,不乏国寿、平安、人保等业内巨头。
  例如,针对中介业务的检查,保监会公开指出人保财险违反《保险法》相关规定,没有按照监管要求提交整改情况报告,“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内部管理环节没有理顺。保监会就此事实进行了确认,将在此基础上严肃依法予以处理。”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同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保监会的重拳着实打在了业内高管身上。“以前保险公司违规大多是针对基层分支公司管理层,但是今年以来保监会对公司高管施加了更多压力。”上述保险公司法规部负责人表示。
  例如,针对平安人寿在北京、海南、厦门等地营销员向社会公众发送误导和违法违规内容的产品宣传短信问题,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进行了监管谈话,这是保监会一年多以来首次点名批评具体公司的销售误导行为。
  平安人寿并非个例,今年以来,保监会频频召集业界各大型保险公司进行座谈,就其存在的问题直接质询,并向问题突出的公司董事会和总公司发监管函,提出具体监管要求。对基层机构违规上追管理层责任直至追究总公司责任。
 
  减速前行
  上任之初,项俊波就将改善行业形象作为头等大事。由美国友邦保险引入的个人代理制虽然极大地挖掘了寿险业的潜力,却也将行业形象拖入低谷。在财险业,车险市场渠道的竞争不断推高保费收入成本,保险公司不得不挤压理赔端支出,降低综合成本率。
  “一直以来,保险业声誉不佳、形象不好的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正在不断地侵蚀保险业发展的诚信基础,严重损害保险行业形象,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很可能会引发信任危机,制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项俊波在今年初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警告保险公司行业形象恶化的后果。随后,保险中介业务清理整顿、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工作会议、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会议等一系列旨在改善服务水平、扭转行业形象的行动开始。
  在监管层试图改变通过高成本冲规模、业务发展规划明显超出市场承载能力的传统模式下,保险公司也开始主动或者被动减压。今年一季度上市保险公司的报告显示,在寿险业务方面大部分公司负增长,例如国寿和太保的新口径保费增速分别为-7.45%和-0.65%,且行业整体涨势逐月下降,一季度人身险公司合计增速已经降至1.12%。
  6月初,山东保监局专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保监会进一步加大力度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各财产险公司,在制订业务计划和绩效考核政策时充分考虑市场承载能力和公司内控管理水平、服务能力、经营成效,目前明显不恰当的必须进行调整,以避免基层机构迫于经营压力,采取违法违规手段进行市场竞争,拒绝下调业务目标的企业将被约谈。
  未上市股权(基金)<=5%
  存款、国债、金融债、有担保债券等(不限)
  基础设施<=10%
  目前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及比例
  不动产<=10%
  股票+股票型基金<=20%
  资料来源:华创证券
  改革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及比例
  存款、国债、金融债、有担保债券等(不限)
  未上市股权<=10%
  基础设施<=10%
  不动产<=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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