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发文日期:1月26日)
  从具体内容来看,39号准则共分为13章,从相关资产或负债、有序交易和市场、市场参与者、公允价值初始计量、估值技术、公允价值层次、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和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消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披露等多个角度全方位的就公允价值准则进行了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发文日期:2月17日)
  准则规范了合营安排的认定、分类以及各参与方在合营安排中权益等的会计处理。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2014年3月2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除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外,企业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本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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