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近年来,我市地税系统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在推动征管改革、落实税收优惠、帮扶企业发展等方面持续着力,通过一项项维护纳税人权益的务实举措,促进了税法遵从度不断提高,也让征纳关系更为和谐。
 
  推动征管改革
  按实征收范围不断扩大
  餐饮业不给顾客发票的情况屡见不鲜。中心市区南俊新街正在试行纳税“自行申报、按实征收”这种更加优化的管征方式,有望让商户经营行为更规范。
 
  时常外出就餐的市民,对南俊新街不会陌生。据鲤城地税局初步统计,目前这条街上有餐饮店四十几家,可谓一条新兴的“美食街”。“我们这个行业有淡、旺季之分,过去用定额征收方式纳税,每个月拿到固定数量的发票,旺季不够给,淡季又用不完。实行自行申报后很人性化,实际开多少票就有相应的发票。”南俊新街一家餐饮店经营者黄先生说。
 
  黄先生口中的“自行申报”,指的是纳税人如实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主动缴纳相关税款,即纳税人依照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自行核算、自行申报、自行缴纳。而对于企业纳税人,地税部门还积极推广查账征收。据市地税局直属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与过去的核定征收方式相比,查账征收引导纳税人建账核算、自行申报,既有利于企业的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还能够提升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明确自身承担的税收责任与风险。与此同时,还能够杜绝人情税、关系税等现象的发生,提高了办税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使税务机关实现从“管理者”到“服务者”的角色转变,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今年市地税局直属局企业所得税户共616户,其中查账征收户达603户,已占到总数的98%。
 
  近年来,我市地税部门着力完善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通过深入企业、加强建账辅导以及涉税咨询等服务,推动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施行范围不断扩大。
 
  落实税收优惠
  5551家小微企业减免税款
  如果说征管改革的持续推进,是市地税部门由“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转变的有效尝试。那么积极落实中央出台的税收优惠系列政策,在复杂多变经济形势中为企业帮一把、扶一程,则是各级地税部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有力见证。
 
  “年应纳税所得额从6万元提升到10万元,意味着我们今年可以减掉将近1万元的所得税。”在晋江某汽配销售中心负责人王先生看来,这1万元对小微企业而言有如雪中送炭。为了引导广大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市地税系统不仅利用各地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地税网站、中小企业发展座谈会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还设立惠民生优惠自查分户表,逐户逐企宣传,确保纳税人知晓。
 
  不仅如此,各级地税部门还通过简化办税流程,精简报送材料,让各项政策落实更加快捷简便。“从今年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不用再办理备案手续,在晋江市范围可以同城通办,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申报享受优惠,企业受益面大大扩大。”晋江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而在全市范围内,仅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优惠一项,2014年上半年就有5551家企业受惠,减免所得税1146万元。
 
  服务文都建设
  建立文化产业专业化服务机制
  当“东亚文化之都”建设东风吹起,市地税部门同样投身其中,积极作为。
 
  为了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地税部门前往t淘园文化创意园、六井孔音乐文化创意园等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地开展调研,掌握制约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几大要素,就此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与此同时,地税部门还整理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建立文化产业专业化服务机制,以创意园区为单位建立台账,通过数据分析、上门服务等形式,对部分重点户提供“一对一”上门辅导服务。此外,还整合窗口工作流程,压缩审核时限,实现了文化产业税收优惠减免流程“窗口受理,窗口取件”,为文化企业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帮助文化企业发展壮大。2012年至2013年,全市共有12家文化企业享受税收减免达1053万元。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