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目前正在征求意见,5月2日前市民可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发至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箱:zsgjjzx@163.com。记者了解到,本次公积金提取细则既有新增的,也有进行细化的,其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新增加的提取条件,细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条件,租住保障房的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房户租房提取公积金去掉“租房支出需超过家庭总收入30%”的限制,并明确相关提取程序。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公积金
  此次公积金提取细则明确了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结平介绍,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公积金是新列入提取条件,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的住宅房屋的所有权人需要使用该房屋共有部位增设电梯的,自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分摊的实际支出费用。提取所需材料包括房地产权证、规划部门出具的报建批复书、所在房产各房地产所有权人增设电梯费用分摊比例的协议、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验收证明、增设电梯费用的发票。
 
  ■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
  此次公积金提取细则明确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的条件,首先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包括缴存人本人和其他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仅限缴存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中山市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且同一社保年度内扣除医保统筹支付(含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和自费的医疗费超过2万的,可以每年在该社保年度内或该社保年度结束的90天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其个人自付和自费的医疗费用。
 
  ■无房户租房提取条件略有放宽
  刘结平表示,此次针对无房户提取公积金条件有放宽,主要是保障部分住房困难家庭能够提取公积金,此前政策要求无房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租房每月费用超过家庭月总收入的30%才能提取,现在去掉收入限制,规定职工家庭在本市无房产的,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及其配偶每90日可以按租房方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当期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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