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北京盛霖达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霖达”)涉税违法案件开展检查。检查发现盛霖达2010年-2011年向黑龙江省数家医院销售医疗器械时,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发票,共涉及增值税普通发票14份。该单位少列销售收入657.9万元,少申报缴纳增值税64.1万元、企业所得税94.3万元。
 
  税务部门对盛霖达违规开具发票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按偷税处理,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158.4万元,滞纳金70.3万元并处以偷税数额1倍的罚款158.4万元。对该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发票”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以上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388.1万元,已全部入库。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将继续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不法企业的震慑力度,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经济秩序。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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