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账外或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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