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的财务管理

 
  *9节总则
  第二十四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十六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十七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二十九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三十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名人名言:毁灭人只要一句话,培植一个人却要千句话,请你多口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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