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财政厅对《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单位常用办公设施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桂办发[2009]83号)进行了调整修订,并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施配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8月21日
 
  名人名言:只要你还活着,你就没有理由逃避问题,你也有机会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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