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5日,本溪市公路处财务科依据省公路局《2013年全省公路系统财务决算内部审计实施方案》的指示要求,在宋处长的批示下,由市公路处财务科吴媛辉科长带队,携千山段财务科长刘大伟及市处财务科刘彬,对海城段2013年财务决算及基础工作进行了一次内部审计。
 
  以省公路局下发的《辽宁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辽宁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辽宁省公路系统资金运行管理办法》、《辽宁省公路系统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辽宁省公路系统内部审计实施办法》、2013年相关预算文件和财务决算批复文件等作为审计依据,对海城公路段2013年的财务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了解,发现问题、指出不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并要求在近期整改,以迎接省公路局内审检查,争取在本次内审检查中得到省公路局对本市财务工作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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