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市场垄断文艺


  文艺是上层建筑中的核心环节之一,搞好文艺工作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

 
  市场经常失灵,文艺市场也不例外,放任不管的文艺市场之中必然充满“靡靡之音”。

       一方面,企业在市场中*10要考虑的是如何提高利润,压低制作成本,提高发行量。至于社会效益,则不是企业应该考虑的范围。对文艺企业来说,内容低俗的文艺作品最容易符合这个标准。相比文艺企业,绝大多数文艺工作者处于绝对劣势,文艺企业对文艺作品的选题有否决权。一部文艺作品能不能问世,要看是否符合文艺企业的选题标准。

      另一方面,文艺精品的版税率并不比文艺快餐的版税率更高,版税率相对固定的情况下,文艺工作者的收入水平与发行量挂钩。用几年时间深入基层,呕心沥血创作的精品,未必比用几周时间抄袭、临摹、拼凑的次品有更高的发行量。因为文艺市场竞争激烈,版税率被压到最低,所以耗时几年创作的一部原创精品的版税,甚至可能不足以让作者糊口。业余文艺工作者可以不在乎版税,职业文艺工作者以版税为生,则必须考虑作品数和发行量。因为文艺企业和文艺工作者,都有迎合低级趣味,粗制滥造,增加发行的动力,所以大量“文艺垃圾食品”充斥文艺市场便不足为奇。
 
  市场垄断文艺,文艺必然成为市场的奴隶,除了经济利益不再考虑社会效益。这时,党委和政府应该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让文艺发挥积极的社会效益。打破市场对文艺的垄断,改变“文艺垃圾食品”充斥市场的局面,必须由有社会责任心的出资方负责选题。为了平衡高雅艺术作品在市场中处于相对劣势的局面,财政应给予承担社会责任的文艺企业和文艺工作者以必要的补贴和物质奖励。这样以社会效益为重的文艺企业和文艺工作者,可以在市场之外获得额外的收益,可以继续运转,不致陷入困境。筛选、补贴或奖励的过程,需要由素质高、责任心强、不计较个人名利的宣传干部具体负责实施。否则,这种职位必然成为以权谋私的热门肥缺:骗了政府的财政补贴,制作了垃圾文艺作品,捧红了不该捧红的人,肥了负责执行的宣传干部。
 
  除了选好的题材,还要挖掘有潜力的文艺人才。目前,市场主导的“选秀”,以轰动效应、包装、炒作为主要手段,以经济利益为最终目的,往往充满各种内幕操作,并不能真正挖掘民间人才。因为施展的平台被市场垄断,潜在的高手无法施展才华。人民需要文艺,文艺来自人民。“高手在民间”,中国有13亿人口的基数,不缺高手。党委和政府应为散落在民间的文艺高手提供表现的平台。只要有不追求经济利益的平台,就不乏民间高手脱颖而出。当今的许多文艺泰斗,当年也曾默默无闻。文工团、国有出版社一类的基层文艺组织,把他们发掘出来的。文工团等基层文艺组织是筛选、发掘人才的重要手段,也是民间高手走上文艺之路的起步平台。目前,许多基层文艺组织已经消失,或者名存实亡。提供市场之外的平台的任务,只能靠国有出版、影视、媒体机构等文艺企业承担。这些国有文艺企业应走访民间,关注网络,不断发掘人才。财政则应该视这些文艺企业的业绩给予经济鼓励。这种经济鼓励同样需要由宣传干部具体负责实施。
 
  最终,应形成党委和政府[*{a}*],宣传干部主导,人民积极参与,国有文艺企业挖掘培养人才,财政按文化企业和文化工作者业绩给予必要补贴,各种文艺工作者积极创作高端文艺作品,市场提供中低档文艺作品为补充的社会主义文艺发展模式。文艺素质高、责任心强、不计较个人名利的宣传干部,是整个发展模式的运转核心的核心要素。千军万马搞文艺,宣传干部是“将”,组织部门是管理“将”的“帅”,纪检部门负责监督这些“将”。搞好文艺工作,宣传、组织、纪检部门都应作出相应的贡献。
 
  优秀艺术作品与“文艺垃圾食品”的冲突,在春秋时代即存在。《论语》中孔子两次提到“郑声淫”。孔子认为,以“乐”为代表的文艺作品对国民有教化的作用,淫乱的“郑声”会破坏社会风气,产生“佞人”危害社会,为政者必须“放郑声,远佞人”。为此,孔子在《诗经》中收集了三百余首“思无邪”的文艺作品,消除“郑声”之类靡靡之音对社会的影响。今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文艺作用不可替代。搞好文艺工作任重道远,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常抓不懈,不能放任自由、任由市场垄断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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