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5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官员连维良明确表示,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今后不仅仅是民资,也允许外资控股国有企业。他称,混合所有制有利于提升国企竟争力。
 
  这是三中全会《决定》出来之后,首次有决策部门官员对国企改革、民资外资国资之间的关系做明确说明。允许民资、外资控股国有企业的表述令人振奋,似乎预示着不同资本获得实质意义平等的时代将逐渐来临。
 
  在三中全会的决定中仍然坚持了“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强调发挥“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但决定同时也明确表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对非国有资本“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
 
  分析人士对三中全会有关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关系,以及国企改革的前景解读各异。”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表述往往容易让人联想到近年来国企,特别是央企大规模跃进,在各个行业攻城略地的现实,这无疑使民资与国资公平竞争的前景蒙上一层阴影。
 
  但”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等表述又无疑是打破国企垄断,放宽民资准入的信号。发改委官员有关民资、外资可控股国企的*7表述,更是让人心生许多期待。
 
  全会决定路线图发布至今,有关国企改革、民资外资准入的具体细则并未落地,但已有一些积极的信号。如决定中要求的国有资本收益30%上缴公共财政,以及民营银行牌照即将下发、首家银行或落户自贸区的消息,都是逐步实现国资、民资、外资平等竞争的积极做法。
 
  未来,国企是否会退出竞争性领域,国有资本收益是否真正上缴国库,某些非自然垄断性行业能否真正放开让民资进入、甚至发挥主导作用,如何真正杜绝“玻璃门”、“弹簧梦”、”旋转门“等问题,打破“非公经济XX条”难以实质性执行的困局,都需要改革进一步深化。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民营资本和外资已经积累了大量财富,进入了几乎所有能进入的行业,现在的问题是许多行业产能过剩,而国有资本垄断的行业却竞争不足,效率低下。因此,无数人都在翘首以盼民资、外资与国资公平竞争的时代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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