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二级以下中央预算单位2012年年底前统一办理公务卡,同时县乡预算单位年底前也要将改革覆盖到所属各级基层预算单位。
 
  通知还要求,尚未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不迟于2012年9月底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
 
  财政部透露,中央预算单位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地方省、市两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2年年底前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