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司从码头了解的消息,大连口岸集装箱货物先入港后报关模式将于11月5日正式切换。切换日期如有调整,将以海关及码头通知为准。
一、在新模式下货物入港及报关的流程:
客户订舱—舱单传输人发送入港清单、海关预配舱单—货到场地开理货单—车队入港—码头发送运抵报告—报关员申报—查验(如果有)--报关单放行—舱单放行—码头接收上船指令—船代发送装载舱单—码头装船—离境
二、切换时间点:2014.11.05
三、与之前流程的变化:
1.入港时间提前至窗口前48-24的固定时段
2.窗口前96小时开始可以申请预约入港(每天0800-1530为当天预约申请时间,1530以后为预约次日入港时间)
3.入港条件增加理货数据信息(理货数据需由海关监管场地发送)
4.运抵报告由各码头在集装箱入港时,系统扫码核对入港清单及理货信息无误后自动发送海关,并打印小票给司机作为已接受入港凭证(运抵费用如何结算暂没定,有可能选择第三方收费)。
5.港内查验
6.上船指令来自舱单“放行指令通知”(即装载是否可以发送的前提条件)
7.切换同时(或者一周后)三个码头关区代码统一为0908,二期保税港功能不变,海关卡口开通两个通道共二期入港使用。
8.主+分结构的入港清单发送分票数据,清洁清单发送主票;混拼按实装发送
四、预约入港流程:
客户DPN网站申请----船公司批复----码头核实港内情况最终批复是否同意申请预约,具体预约流程待大港集箱统一发布
五、查验流程(请查阅www.dctl.com.cn网站相关公告通知。)
客户申报—海关批查---DCTL查验中心通知相关码头—码头搬移—DCTL查验中心派车提箱回查验场地—报关员预约查验—查验放行—缴费---箱子返回码头
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1.海关工作时间:模式变更后,海关申报台将保证周六全天办公。查验部门24小时在港。
2.提前入港安排:为了便于出口货物有充裕时间完成查验放行,码头将针对每条船每个航次开放提前入港时间。由在海关备案的26家场站向码头提出入港申请,码头批复同意后入港。申请范围内的箱子,码头免收提前入港费。如果未能成功预约,码头在场地或者设备充裕的情况下可以为该货物办理提前入港手续,但会收取相关费用。场站与码头的预约和批复,通过DPN平台完成。
3.模式变更后,码头仍旧依据海关发送的电子装船指令装船,电子装船指令将从海关的新舱单系统触发,触发条件是舱单系统的“提运单放行指令”。船公司及船代将在船舶靠泊前的工作时间内,核查无“提运单放行指令”的货物,通知订舱单位,需要订舱单位给予迅速、准确的反馈(包括报关单位联系方式、报关单号码)。如遇特殊突发情况,非工作时间,码头会通过船代索要报关单号码,以便码头到海关查询货物放行情况,货物可以顺利装船。请船公司及订舱单位与订舱客户保持畅通的手机联络尤其在非工作时间,以减少或者避免出现货物已放行但被撤在港内的情况。
一、在新模式下货物入港及报关的流程:
客户订舱—舱单传输人发送入港清单、海关预配舱单—货到场地开理货单—车队入港—码头发送运抵报告—报关员申报—查验(如果有)--报关单放行—舱单放行—码头接收上船指令—船代发送装载舱单—码头装船—离境
二、切换时间点:2014.11.05
三、与之前流程的变化:
1.入港时间提前至窗口前48-24的固定时段
2.窗口前96小时开始可以申请预约入港(每天0800-1530为当天预约申请时间,1530以后为预约次日入港时间)
3.入港条件增加理货数据信息(理货数据需由海关监管场地发送)
4.运抵报告由各码头在集装箱入港时,系统扫码核对入港清单及理货信息无误后自动发送海关,并打印小票给司机作为已接受入港凭证(运抵费用如何结算暂没定,有可能选择第三方收费)。
5.港内查验
6.上船指令来自舱单“放行指令通知”(即装载是否可以发送的前提条件)
7.切换同时(或者一周后)三个码头关区代码统一为0908,二期保税港功能不变,海关卡口开通两个通道共二期入港使用。
8.主+分结构的入港清单发送分票数据,清洁清单发送主票;混拼按实装发送
四、预约入港流程:
客户DPN网站申请----船公司批复----码头核实港内情况最终批复是否同意申请预约,具体预约流程待大港集箱统一发布
五、查验流程(请查阅www.dctl.com.cn网站相关公告通知。)
客户申报—海关批查---DCTL查验中心通知相关码头—码头搬移—DCTL查验中心派车提箱回查验场地—报关员预约查验—查验放行—缴费---箱子返回码头
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1.海关工作时间:模式变更后,海关申报台将保证周六全天办公。查验部门24小时在港。
2.提前入港安排:为了便于出口货物有充裕时间完成查验放行,码头将针对每条船每个航次开放提前入港时间。由在海关备案的26家场站向码头提出入港申请,码头批复同意后入港。申请范围内的箱子,码头免收提前入港费。如果未能成功预约,码头在场地或者设备充裕的情况下可以为该货物办理提前入港手续,但会收取相关费用。场站与码头的预约和批复,通过DPN平台完成。
3.模式变更后,码头仍旧依据海关发送的电子装船指令装船,电子装船指令将从海关的新舱单系统触发,触发条件是舱单系统的“提运单放行指令”。船公司及船代将在船舶靠泊前的工作时间内,核查无“提运单放行指令”的货物,通知订舱单位,需要订舱单位给予迅速、准确的反馈(包括报关单位联系方式、报关单号码)。如遇特殊突发情况,非工作时间,码头会通过船代索要报关单号码,以便码头到海关查询货物放行情况,货物可以顺利装船。请船公司及订舱单位与订舱客户保持畅通的手机联络尤其在非工作时间,以减少或者避免出现货物已放行但被撤在港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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