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是中国财政发展史上的变革时期。为了具备支持长期兼并战争的雄厚财力,各国先后实施变革。在所有变革措施中,财政政策的变革首当其冲,具体表现为打破授田分配和世袭俸禄制,“废井田,开阡陌”,“食有劳而禄有功”,从而实现权力的扩张和财政的再分配。
 
  在内乱和戎族入侵的交织打击下,公元前770年,周平王被迫放弃祖宗营建起来的都城宗周“镐京”,迁到周朝建成以后才营建起来的都城成周“洛邑”(今洛阳)。从此周王室号令天下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中国社会开始进入“无义战”的春秋兼并战争时期。
 
  这个时期,随着铁制农具的广泛使用,牛耕技术的逐渐推广,私田的开垦越来越多。农奴在公田里劳作比在私田里“有所匿其力也”,奴隶社会的土地基础——井田制遭到破坏,奴隶主和国家的税收收入减少。而同时随着奴隶主生活的腐化和兼并战争的进行,各国的财政日益紧张。
 
  为改变这一状况,鲁宣公15年(公元前594年),鲁国正式推翻过去按井田征收赋税的制度,改行“初税亩”。“初”就是开始;“税亩”就是按田亩征税。即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须按亩交纳土地税,税率为亩产量的1/10。井田制外的私田,开始纳税,从此确立了向私田征收税赋的制度。这也是我国历史上首次承认土地的私有权和地主经济的合法地位。
 
  “初税亩”不仅是我国税收从雏形发展到完全形态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国从奴隶制赋税向封建制赋税转化的开端。
 
  此外,由于诸侯割据,各国也出现了各国的钱币。中国最早的货币主要是海贝,始于夏。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商品交换大发展引起大量货币流通。当时各诸侯国相对独立的经济与商业造就了四种不同的货币体系,即布钱体系、刀币体系、圜钱体系、楚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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