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济观察报刊发《国税局调研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 一些地区已5改2》的文章,部分网站进行了转载。其中相关报道内容不实。如广大网友需获取税收政策的相关信息,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www.chinatax.gov.cn或我局天津财税政务网www.tjcs.gov.cn查询。也可以通过关注我局“天津财税”政务微信咨询了解。
 
  特此澄清。
 
  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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