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检查工作通知
  哈财采〔2014〕280号


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决定对2014年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9日开始。
 
  二、参加人员
  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检查内容
  1.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包括采购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否按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程序是否合理合法;
  3.业务操作情况,包括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招标文件编制与发售、信息发布、评审专家抽取、采购现场组织、采购结果确定、合同备案、收费管理等各环节的规范程度;
  4.内部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和健全与开展代理业务相适应的业务流程、岗位职责、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收费规则、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度的建立是否具有合法性和科学性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工作绩效情况,包括对采购预算200万元以上项目组织验收情况以及采购项目节支率情况;
  6.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是否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向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等。
 
  四、检查方式
  1.听取各代理机构工作情况汇报(提交书面材料);
  2.查阅档案(公开招标项目6个;竞争性谈判、询价项目2个)
 
  五、有关要求
  各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实事求是,做好各项准备迎接检查工作。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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