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财预〔2014〕109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
现将《预算处201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在工作中参考。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14年4月23日
预算处2014年工作要点
2014 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9年,也是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市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意义重大。2014年预算管理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以开源节流为主线,努力培植财源,挖掘收入潜力;优化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促进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上述指导思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稳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预算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稳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增强预算公开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好预决算公开的口径衔接工作,确保在公开内容、支出科目、资金构成等方面协调一致。积极推进区、县(市)预算公开工作,加强对区、县(市)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规范区、县(市)预算公开内容。
(二)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相对弱化对财政收入的考核,将收入预算改为收入预期,把审核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注重花钱买机制,支出生成发展能力、解决实际问题。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探索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模式,总结我市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取得的相关经验,配合做好PPP试点项目实施工作,为推进公共产品和服务市场化配置积累经验。
(三)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密切关注国家和省税制和财政体制改革及事权划分的进展情况,按照国家和省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好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相关准备工作。对我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研究规范市对区转移支付的措施,为规范清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奠定基础。落实国家关于“营改增”扩围、消费税扩围和小微企业结构性减税等政策,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四)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明确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支出范围和重点,研究建立将政府性基金中应统筹使用的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力度的相关机制。指导区、县(市)做好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向人大报审工作,以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向人大备案工作。
(五)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事项。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工作。
二、扎实开展开源节流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积极推进重大财源项目建设。牢牢把握国家新一轮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沿边开发开放战略、“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大小兴安岭生态规划、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宏观政策导向,积极研究落实财政激励机制和配套扶持政策,支持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支持作用,对现有产业类专项资金进行适度整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产业项目合理布局、聚集发展,扶持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财源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上级财政部门在地方政府债券以及政策性增支转移支付等方面对我市给予更多支持。
(二)着力提高财政收入征管质量。加强税收管理,积极跟踪国家税制改革动向,搞好预研预判;完善征管措施,堵塞漏洞,加大对支柱产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力度,完善房地产税源信息共享机制,努力实现各项税收应收尽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国有土地收储出让的全方位管理,增加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手段,提高征管效率,防止收入流失。加强公共资源收益收缴管理,加大公共广告资源市场化运作力度,提高收益水平。
(三)切实规范财政支出管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切实做到公务接待、公费出国、公车购置经费只减不增。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治理虚报冒领工资问题,严肃财经管理纪律。强化政府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尽快确定资金分配计划并及时下达资金。严格控制预算追加,预算执行中的新增项目符合各专项资金支出范畴的,原则上全部通过专项资金安排。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制度,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增强预算支出均衡性。
(四)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激活各类闲置和沉淀资金。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做好资金分配和下达工作,对超过时限仍未下达的项目资金,原则上收回预算,用于其他急需项目支出。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清理,对超过规定年限结转的项目资金或已确认无需支出的项目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切实加强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对超过预算确定期限两年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各部门年结资金,一律视同结余资金管理。
三、加强财政预算基础工作,发挥财政预算职能作用
(一)科学合理安排2014年度财政预算。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部署,严格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安排2014年度财政预算。在收入安排上,遵循积极稳妥的原则,使财政收入预期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在支出安排上,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配合做好市人大支出预算专项审查工作。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市人大预工委做好2014 年支出预算落实情况专项审查工作。分析预算资金分配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进一步细化政府预算编制、提高预算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
(三)开展区、县(市)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考评。按照《区、县(市)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相关要求,对区、县(市)2013年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将考评结果在全市财政系统进行通报。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区、县(市)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推动我市财政预算管理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认真开展财政调研工作。一是认真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对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运行情况开展调研,为国家实施新一轮税制改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结合近年来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财税扶持政策,深入部分重点扶持项目进行踏查,对财政扶持资金的投入产出效应进行认真分析,为今后制定财税扶持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服务发展实效
(一)继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开展自学、集中研讨、支部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及时了解中央财税改革动向、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及我市*7发展战略规划、产业大项目等,使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不断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深入开展创建首善机关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岗的模范作用,将创先争优融入日常工作和岗位职责中,使党员干部真正成为创建首善机关和推动发展的主体力量。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俯身抬头转作风和为人民办好事要办好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理念。
(三)扎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政观念,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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