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国税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全力推进我省发展升级的税收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出台18条税收意见促区域发展、企业转型、扩大开放等,进一步助力江西发展升级。
记者从中了解到,加工型企业聘用失业人员可以享受3年的减税政策;省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可直接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享受企业税费减免。
此外,为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我省将加快建立税务“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重大涉税违法案件。
税收政策
昌九一体化重点项目
享多项税收减免区域经济发展是江西经济腾飞的重要部分。《意见》中指出,我省将逐步完善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建设长江经济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推进昌九一体化、支持赣西赣东北转型升级等重大区域发展的税收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促进区域发展的税收措施。
目前省国税局正在制定多项税收措施,通过用足用好转制升级、节能环保、资源利用等各项税收优惠,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凸显我省生态优势、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实现政策效应*5化。
记者了解到,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省国税局去年已专门制定了促进昌九一体化的50条税收意见。其中包括对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9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三免三减半”等。
省外高新技术企业
落户我省直接获认证在促进企业转型和创新升级方面,《意见》也给出了具体政策。其中,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研发费用的50%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其成本的150%摊销。
生产企业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其固定资产可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可以申报扣除。企业在兼并重组过程中取得或转让的债务、股权、资产可以按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与此同时,简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对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我省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或在我省投资设立的生产同一高新技术产品的全资企业,直接颁发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准予实行汇总纳税,企业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境外投资办企业
可抵免所得税在扩大开放方面,对生产型企业自营出口的货物,经核准可以先凭电子信息审核办理免抵退税;对境外投资办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对外承包工程作业或输出劳务,在境内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就境外缴纳的所得税进行抵免;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权限(涉税金额2000万以上)下放至设区市局;对非居民企业特殊性税务处理事项由行政审批调整为备案。相关人士表示,这些政策将极大地降低出口型企业的运营时间和成本,帮助企业更快更好地“走出去”。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省减免退税79.2亿元,增长21.3%,其中出口退税达到了48.21亿元,增长11%。
九成以上“营改增”
纳税人税负降低据介绍,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我省对符合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小微企业采取不需办理免税申请或备案手续直接申报免税的措施。落实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对原适用6%或4%简易征收增值税率的统一降为按3%征收。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税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省国税局的相关人士表示,我省“营改增”试点改革推进以来,91%的试点纳税人税负降低,减税规模达17.2亿元。此外,我省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惠及全省纳税人30余万户(次)。
加工型企业
聘用失业人员可扣减税收与此同时,省国税局在促进就业创业、促进困难帮扶方面也推出了具体措施。据省国税局的相关人士介绍,对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工资的10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规定期限内新增的岗位中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企业所得税优惠。此举有利于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同时可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
此外,我省落实国家支持慈善捐助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
税收改革
下放、调整多个项目
直接审批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要在税制改革、涉税审批、综合治税方面深化改革,释放政策红利。
其中包括继续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避免重复征税,减轻税收负担,推动二、三产业发展升级。推进税收风险管理,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税源风险分析监控平台,开展专业化团队式评估,打造征管模式升级版。
在涉税行政审批方面,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公布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简并报表、简化流程、减轻负担。严格控制进户执法,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落实省直管县改革措施,将19项原属设区市局的审批事项、17项原需逐级上报的审批事项,下放、调整为试点单位直接审批或报批,建立与试点地区经济社会管理相匹配的税收管理机制。
此外,统筹制定综合治税平台建设规划,以构建综合治税平台为目标,逐步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加大绩效考评,实现综合治税由协商沟通向责任约束转变。
改进作风
建立税务“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重大涉税违法案对改进全省国税系统的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全省国税系统将持续加强对虚开发票的打击和防范工作,推动偷骗税案件查办查处,保持对涉税违法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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