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国税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赋予共青城市、瑞金市、丰城市、鄱阳县、安福县和南城县等6个试点县(市)国税局行使设区市一级国税局同等审批权限。
据了解,“省直管县”是今年江西省委、省政府推出的重大改革举措。为探索建立与“省直管县”改革试点相匹配的税收管理和监督运行机制,江西省国税局出台了该《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规定,自7月1日起,各省直管县(市)国税局可以直接审批管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批”、“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减税免税的受理、审批、审核或管理”、“企业享受综合利用资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企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动漫产业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注销”等19项原由设区市局审批管理的事项。
同时,“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等17项原应逐级上报省局审批事项,也改由试点县(市)国税局直接向省局报批。
此外,该《指导意见》对省直管县(市)国税部门的人事管理、业务指导、税收核算、考核监督等事项进行了相应调整,建立健全与试点地区经济社会管理相匹配的税收管理运行机制,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统筹发挥省、市、县局积极性,推动试点地区成为全省国税系统税收现代化建设的示范点。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江西国税局召开国税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高顿教育 2014-11-28 14:11:02
-
江西国税局召开机关绩效管理推进会 高顿教育 2014-11-28 14:10:41
-
江西国税局:以作风建设推动税收新发展 高顿教育 2014-11-28 14:10:12
-
江西国税局:创新征管机制 把改革推行到位 高顿教育 2014-11-28 14:09:54
-
江西国税局:煤炭资源税改为从价计征 高顿教育 2014-11-28 14:09:26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