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财政国库工作在厅党组[*{a}*]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以及财政部国库司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化财政国库各项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财政国库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大力推进财政国库制度建设,着力健全完善基础牢固、功能健全、体系完备、技术先进的现代国库制度。
一、继续深化财政国库各项改革
1.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推进省级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上年市县乡级全面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指导市、县、乡级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
2.健全并完善公务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督导省级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指导市县财政部门制定实施符合本地情况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完善跨行办理公务卡业务,研究非代理银行办理公务卡问题,督促代理银行加强公务卡支持系统建设,为预算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协调有关方面加大偏远地区、火车票代售点等的POS机具布设力度,提高商户受理意愿,为公务卡制度实施创造更好的外部条件。
3.积极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推进横向联网向市县延伸,扩大覆盖范围。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使用电子缴税的纳税人范围。完善横向联网运维机制和应急机制,升级完善相关信息系统。研究制定财政部门与税务机关横向联网和信息交换实施方案,建立财税信息交换统一框架,实现税收收入电子信息实时接入财政。逐步建立税收收入分析报告制度。
4.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强化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修改完善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夯实日常监控基础工作,提高监控的实时性和全面性。加大对会议费、出国费、接待费、购车经费支付使用的监控,从预算执行管理环节保证省级有关决策落实到位。适应预算执行细化管理要求,依托动态监控系统,加强数据统计和信息分析,建立多层次的动态监控报告制度,动态反映国库集中支付问题和态势。
5.扩大政府财务报告试编范围。在合肥、滁州试点的基础上,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范围扩大到省本级及14个市和部分县(区)。
6.稳步推进国库电子支付试点。完善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扩大省级预算单位无纸化支付范围,及时对接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电子化支付工作,提高财政国库支付系统运行的安全性、高效性和稳定性。
二、巩固提升预算执行管理工作
7.科学合理调度财政库款资金。认真履行财政资金收付运行管理、库款调度职责,处理好加快支出进度与科学调度库款的关系,按照《安徽省财政厅财政国库资金调度管理暂行办法》,结合财政收支及国库库款情况等,科学测算,合理调度,切实保障地方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认真研究影响省级财政库款变化的常规和非常规因素,提高库款变动情况分析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为[*{a}*]决策和提高资金调度水平提供依据。
8.保证预算执行数据及时报送。做好数据库维护工作,完善系统分析功能,提高编报效率,为[*{a}*]决策和有关方面提供及时、准确的预算收支执行数据。同时,保障在关键节点采取应急措施,快速汇总收支数据,为[*{a}*]提供急需的、*7的预算执行数据。
9.扎实做好财政决算编报工作。认真做好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布置、培训、审核、汇总等各项基础性工作,贯彻“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八字方针,严把政策审核和数据质量关,统筹协调,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决算编审工作。完善决算编报质量考核制度,加强决算数据分析利用。认真组织做好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工作。继续开展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工作,扩大核查部门范围,建立健全以核查促进部门决算数据质量提高的长效机制。
10.组织做好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做好省级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规程,明确公开主体、时限、内容、方式,规范开展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11.完成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积极向财政部国库司汇报协商,适时报送相关发行材料,保障地方政府债券顺利发行和债券发行资金安全入库。及时将转贷市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拨入市县国库。
12.按时偿还各类债务本金利息。积极配合有关方面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前做好还款资金筹措,按期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和国债转贷资金本息,及时收回市县债务。
三、完善资金安全运行保障机制
13.健全资金安全管理内控机制。规范财政资金收付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岗位,强化岗位分工与职责规定,严格按照岗位需要配备人员,建立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印鉴和档案保存、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多层次对账制度;将所有财政资金收付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充分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实现资金收付各环节之间有效制衡,提高资金运行安全性和透明度。
14.强化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完善会计科目设置,各种账目日清月结,更加全面、准确地核算财政资金收支信息,强化总预算会计电子档案管理。认真清理国库各项往来款项,及时收回国库资金,维护财政资金安全。严格预拨经费和暂付款的审核拨付并及时进行清理。指导市县进一步规范暂付款、暂存款的管理,全面清理对外借款,严禁违规对外借款。
15.继续加强财政专户管理规范。进一步精简财政专户数量,清理取消中央文件已经废止、政策不再执行或专户管理规定已取消的财政专户。严格规范财政专户开设权限,根据国务院文件要求,对确需新开设财政专户的应报财政部核准。全面完成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工作,厘清财政国库部门与财政业务部门管理职责划分,实现财政专户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加强专户结余资金管理,实现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统筹使用。
16.研究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逐步建立国库基础数据库和财政收支预测体系,加强库款变动趋势分析,研究国库现金流量的变化规律。待财政部对地方现金管理的有关政策出台后,按照“合法、规范、安全、效益”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17.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管。结合部门决算审核,对省级预算单位所有银行账户进行年检,并对结余资金进行清理统计。将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纳入动态监控系统,杜绝财政资金违规拨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全面清理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严格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和备案管理,严格控制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设置,开展单位账户信息统计与分析,为将单位所有实有资金账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创造条件。修改完善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适时撤销省级116个行政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零余额账户、往来资金分账户办理财政资金的支付。
18.开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培训。联合厅干部教育中心,适时举办省级及全省预算单位、财政部门贯彻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培训,切实抓好新旧会计制度执行对接。
四、加强财政国库干部队伍建设
19.加强思想政治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30条意见、厅党组30条意见和省纪委10项禁令,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廉政建设为核心,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保障,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各项管理规定,切实做到工作清正、干部清廉、作风清明。
20.全面提升依法履职尽责水平。认真开展“四零”服务,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八项规定,继续开展结对共建,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继续加强财政国库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各岗位人员业务技能,确保能够按照制度要求高水平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塑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素质全面、业务过硬、绩效突出的财政国库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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