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在省政府专题会议上,许克振副省长指出,江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公司)由于国家废旧物资税收政策调整,导致购进废旧物资原材料无法充分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税收负担较重,希望国税部门给予关注解决。
 
  7月31日,省局姜锋副局长率省局相关部门和武汉市国税局、江夏区国税局相关人员赴江南公司开展了专项调研,实地了解企业生产工艺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了座谈,现场解答企业的涉税诉求。
 
  作为武汉市江夏区国税局所辖的一家循环经济生产企业,江南公司利用废弃农用薄膜、娃哈哈瓶及废旧塑料包装物等经造粒、挤出、压制或压延成型,生产塑料、防锈纸、纸塑复合和铁制品四大类10多个品种60多种规格的产品。企业作为生产原料的废弃薄膜、废旧塑料等废弃物,主要是直接向农户或个体工商户收购,他们无法为江南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江南公司30%-40%的购进原料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了税收负担。
 
  对江南公司提出的涉税诉求,结合该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国税部门建议江南公司针对无法充分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问题,从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和要求上游销售方代开增值税发票等两个方面寻求解决,并责成江夏区国税局进一步做好纳税辅导工作,引导江南公司申请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同时提请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要求采购人员向采购对象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国税部门的答复,江南公司当场表示满意。
 
  许克振副省长对省国税局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积极送政策上门,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实际问题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8月6日,许克振副省长在国税工作专报上批示:“国税部门深入企业,帮助企业释疑解惑,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作法值得肯定。”同时,许省长要求国税部门对此类企业反映的问题保持关注,研究解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支持我省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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