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国家税务局被长春市人民政府表彰为“2013年度长春市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这是地方党政对国税部门践行税务总局“三十六字”落地要求、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充分肯定和有力鞭策。
近年来,长春市国家税务局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三十六字”落地要求和省局提出的三个理念,科学谋划、高点定位、创新方式、统筹兼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方面全面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政策的宣传讲解,依托信息化手段构建涵盖门户网站、手机报、12366热线、纳税服务QQ群、微信平台、流动办税服务车在内的现代化、立体式宣传平台。利用纳税人学校分层分级进行业务辅导和政策宣讲。制定“税收政策落实台账”,明确政策落实的时间表和任务书,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稳定政策支持。
另一方面着力为民营经济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陆续出台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便民措施。精简各类表单票据的报送,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税流程,落实首问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启动流动办税服务车,切实减轻民营经济纳税人办税负担。全面启动纳税服务需求管理工作,为民营经济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立体化、菜单式服务,为民营经济健康科学发展添油助力。同时,市国税局加强内部管理,大力开展廉政法制教育活动,强化内部绩效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税收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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