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3日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以及2003年8月15日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规定: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①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②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③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④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⑤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⑥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2)考试设置4个科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3)免试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
2014长沙土地估价师考前三部曲 高顿教育 2014-11-21 14:28:19
-
解读2014年度长沙报关水平测试 高顿教育 2014-11-21 14:27:52
-
长沙市2014年9月职称计算机考试报名时间 高顿教育 2014-11-19 16:09:06
-
长沙开始发放2014年职称外语成绩通知单 高顿教育 2014-11-19 16:08:30
-
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高顿教育 2014-11-19 16:08:02
热门评论
写评论
热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