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已于5月6日正式发行,那么今年的新考试大纲相对于2013年的考试大纲有什么变化呢?为方便广大考生备考,博大致睿专家在此为您分析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及法规变化。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新增考点: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二、法理学
 
  删除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
 
  三、宪法
 
  新增考点:删除“基本义务的概念与特点”。
 
  四、经济法
 
  新增考点:消费者权益的社会保护。
 
  五、国际法
 
  新增考点:群岛水域和国际海峡,群岛水域,国际海峡。
 
  六、国际私法
 
  新增法条:*6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国际公约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办理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司法协助请求的规定。
 
  七、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新增考点:检察官的等级;删除考点“律师执业限制性规定”、“律师收费规范”。
 
  新增法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八、刑法
 
  新增法条:
 
  1、*6人民法院、*6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6人民法院、*6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6人民法院、*6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4、*6人民法院、*6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6人民法院、*6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6人民法院、*6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6人民法院、*6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8、*6人民法院、*6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九、刑事诉讼法
 
  新增法条:
 
  1、*6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
 
  2、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新增法条:*6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
 
  十一、民法
 
  新增考点: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驰名商标的宣传,考点“商标权的合理使用”改为“商标权的限制”。
 
  十二、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新增考点:时间上的效力、庭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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