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申报期起,全省启用升级版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经过一个月的紧张工作,长春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系统升级工作基本完成。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013年第21号公告)的要求,省局于9月22日至9月23日对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进行了系统升级,10月份申报期旧版系统停止使用,市局所得税管理处于9月11日在征管互动平台将本次升级的通知下发给各单位,并将升级补丁程序上传至外网网站,要求各个单位税政科要同局信息科、纳税服务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宣传辅导工作,确保本次升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从十一之后反馈的情况来看,全市扣缴义务人基本知晓了本次升级的通知并进行升级操作,但在升级过程中迅速反馈出问题,10月8日、9日,所得税管理处每天集中接听纳税人咨询电话70余次,截至申报期结束,共计接听纳税人咨询电话300余次,涉及问题集中在一机多户如何升级和成功申报却不能获取反馈信息两个方面。10月10日,所得税管理处及时将纳税人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汇总,对问题原因、处理方式等做出解析说明,及时下发至各单位指导纳税人解决。
 
  截至10月30日,个人所得税系统升级工作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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