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观应(1842一1921年),字正翔,广东香山(今中山)人。一生从事工商业活动。中国近代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思想家。郑观应主张收回关税自主权,认为“其定税之权操诸本国,虽至大之国不能制小国之轻重,虽至小之国不致受大国之挠阻”。他否定中英南京条约中的协定关税条款,要求以国际公法为准绳,争国家之主权。指出“税则既定专条章程尽人能解,何用碧眼黄发之徒,越俎而代治乎?”他指出关税自主的重要意义“千万巨款权自我操,不致阴袒西人阻挠税则,不特榷政大有神益,而于中朝国体所保全者为尤大也。”郑观应主张实行保护关税政策,以促进我国民族工商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他说“凡我国所有者,轻税以广去路;我国所无者.重税以遇来源、收我权利,富我商民.酌盈剂虚,莫要如此”。他认为清朝进口关税税率太低,应“重订新章,一律加征。”郑观应的重商思想还体现在他的裁厘主张上。他指出“当栽培工商以敌洋货而杜漏厄,勿搜刮税厘以病民而自病”。他列举‘了厘金税的十大弊端和桅,指出“若所抽之数涓滴归公,名实相副,是损于民而犹利于国”,认为“厘捐不撤,商务难以振兴”。他还借鉴西方印花税制,提出以印花税代替厘金税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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