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消费者:
 
  内蒙古自治区区通用定额发票布奖活动自2003年1月开展以来,消费者的索票意识逐步增强,规范经济和税收秩序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随着机打发票的推广应用,有奖通用定额发票进一步压缩。为此,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启用不带布奖式样的新版通用定额发票。
 
  提请广大消费者注意:消费者已取得的有奖通用定额发票兑奖期限至2013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兑付。
 
  非常感谢您的配合、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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