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至2010年底,全国税务系统共有正式在职人员75.5万余人,离退休人员16.9万余人,另有临时人员10.6万余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正式在职人员1076人(不含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省以下国家税务局系统共有正式在职人员近39.7万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1.1万余人,大学本科近20.7万余人,大学专科14.6万余人,中专和高中及以下3.3万余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比例为91.7%。省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共有正式在职人员35.7万余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近1.1万人,大学本科19.5万余人,大学专科11.6万余人,中专和高中及以下近3.5万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比例为89.3%。
 
  二、税务系统认真落实中央《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5限度地激发税务系统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推动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分级分类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积极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相结合、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党校班学习与常规班学习相结合等形式,搭建共同学习、团队学习的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差别化培训,帮助各级干部补好自身素质“短板”。按照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对稽查人员、税收分析人员、反避税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根据岗位职责要求进行深化和提升培训。认真抓好初任培训,坚持“凡进必考”原则。2003年以来国家税务局系统新进公务员全部通过中组部、人社部统一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招录。
 
  三、大力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推行专业化、信息化的管理方式,积极与OECD等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举办税收协定、转让定价、纳税服务、大企业管理等专题培训。根据“十二五”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税务系统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将组织建立税务稽查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大企业税收监管人才和税收经济分析人才库等,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培养税收工作一线骨干队伍。坚持急用先建原则,以总局和省局骨干队伍为基础,选拔业务骨干进行递进式培训,大力开展纳税服务、纳税评估、反避税、税务稽查等不同岗位骨干的培养工作。目前,各级税务机关分级储备外语、法律、稽查、统计、审计、监察和计算机等各类业务骨干上万名。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