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各遴选机关对各遴选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了资格复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下列考生的面试资格
  (一)未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学位证书,取消面试资格考生1名
 
  报考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行政后勤职位(1001)10123150311号考生。
 
  (二)工作经历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取消面试资格考生1名
 
  报考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030)10123152228号考生。
 
  二、自愿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考生3名
  (一)报考自治区国家保密局综合处科员职位(1007)10123151013号考生。
 
  (二)报考自治区质监局人事与老干部处人事档案劳资管理职位(1041)10123152906号考生。
 
  (三)报考自治区台办秘书联络处联络职位(1046)10123153105号考生。
 
  三、降低以下职位面试最低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调整为1:2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030)。
 
  宁夏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a}*]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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