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政策、按程序、依法办事,切实转变职能,依法依规履行管理职责,坚持办事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规范运行。
 
  二、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想考生之所想,急考生之所急,自觉做好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尽职尽责为考生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为社会服务。
 
  三、实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范围和时限,通过门户网站和其他媒介,向社会或有关服务对象公开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办事结果。
 
  四、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转变服务方式,落实“公开承诺制”、“文明接待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精细化管理制”,规范服务行为,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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