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公务员定义为“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因此,我国公务员的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各级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级政协机关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等等。

  二、什么是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是指国家公务员管理机关根据统一标准,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程序任用国家公务员的形式。

  它遵循公开、民主、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它的优点是,最广泛地选拔优秀人才,防止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它的缺点是,统一考试的形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很难全面充分反映出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报名程序

  1. 申请报名:欲报考者应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选择想要报考的职位,按照表格要求填写。需要现场报名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报名所需的各种表格和报考须知资料,认真填写好报名表并了解报考须知。

  2.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具体程序为:对报考职位的审查;对证件的审查;报考者的体格外貌;审查报考者的照片;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内容。

  3. 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由主考机关统一印制,贴上报考者交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经主考机关盖章塑封后有效。填写准考证明,必须认真仔细,考生姓名项目必须与报名表完全一致;或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相关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1. 公告下发及考试时间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一般在每年10月中旬下发公告,11月下旬考试。地方各类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时间比较零散,但近两年为多省联考,上半年的联考时间一般在4月份;下半年的联考时间一般在9月份。

  2. 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地方各类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根据招考单位和地区的不同,考试科目也不尽相同,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为必考科目。

  五、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确定,面试的具体实施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以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1份。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体检

  通过面试的人员将参加由招录机关组织的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确定体检是否合格。

  七、政审

  招录机关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以笔试、面试等考试环节无法考察的项目为重点考核内容。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思想政治素质; 2. 报考资格条件复审;3. 职务回避考核;4. 道德品质考核。

  八、公示和备案

  招考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确定后会在人事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则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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