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会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进学雷锋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经局党组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争当道德模范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营造宣传氛围。通过信息简报、宣传专栏、挂图、展板、宣传橱窗、座谈会、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的中国梦及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新时期雷锋精神,展示学雷锋活动成果。
 
  2、培育“道德模范”。各部门要按照贺文明委发〔2013〕4号文件中各类“贺兰好人”的评选标准,继续挖掘发现培育“贺兰国税好人”,并按照“发现一人上报一人”的原则及时报送人教科。人教科利用道德讲堂、宣传栏、电子屏等有利阵地,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身边典型,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感染带动更多的群众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1、健全志愿者服务队的建设。县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县局内部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建设工作,按照文明办文件要求按时缴纳保险、更新志愿服务队人员花名册,并主动与贺兰县团委联系做好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纳税服务科负责税收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工作,结合税法宣传月、全民创业月等主题活动,切实做好税法宣传活动。
 
  2、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要把学雷锋活动与志愿服务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要结合春节、学雷锋日、国际妇女节和税法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学校、企业集中开展政策宣讲、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三)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
  1、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要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爱心捐赠等方面组织志愿者走进农民工子女较集中的学校、社区、移民村学校,精心策划服务内容,集中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
 
  2、积极开展“扶老助残”志愿服务活动。要积极组织志愿者结合“三进”活动,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以“一帮一”或“多帮一”的形式,开展“扶老助残”志愿服务活动,为孤寡老人、残疾人整理内务、陪护聊天,了解他们的生活需求,为他们排忧解难,让他们感受社会关爱和温暖。
 
  3、积极开展“保护母亲河”志愿服务活动。要环保宣传、植树造林、植绿护绿、污染防治等志愿服务内容,组织广大志愿者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环保宣传、节能减排等活动,培育人们关爱自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引导人们共建山清水秀天蓝的美好家园。
 
  (四)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学雷锋,做诚信公务员”活动,教育公务员要带头讲诚信、树形象,严格依法行政、取信于民,自觉干事创业、服务群众,推动政府诚信建设。
 
  三、活动要求
  1、加强[*{a}*],落实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学雷锋活动作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2、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青少年,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学雷锋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把学雷锋活动开展到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军营和新经济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中,开展到公园广场、商场集市等公共场所中,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在宣讲教育中,要注重让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使学雷锋活动真正成为人们感悟崇高精神、提升价值追求的生动过程。
 
  3、探索创新,注重实效。各部门要把学雷锋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实际、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学雷锋活动同其他工作相互融合、协调推进,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坚持改进创新,精心设计便于群众接受和参与的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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